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: 接采购人通知,现对2008-HCGK-GY43大型标志牌一批招标项目内容补充如下: 一、技术规格及检测要求: - 1、 新景路高立柱、新阳大桥高立柱、杏海嵩高立柱三根高立柱的横梁必须为钢板卷管,双板面高立柱横梁卷管直径不小于600mm、厚度不小于8mm,三板面高立柱横梁卷管直径不小于600mm、厚度不小于10mm。
- 2、 滨湖南路小立柱接电电缆总长度为340m,新景路高立柱接电电缆长度为30m,新阳大桥高立柱接电电缆总长度400m,杏海嵩高立柱接电电缆总长度400m。电缆型号统一采用南平VV22-4×10+1×6(南平电缆总厂生产)。
- 3、 滨湖南路小立柱单板面使用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。
- 4、 钢板、角钢等所有钢材采用国标标准,L63、L60、 L50角钢厚度不小于5mm,L40角钢厚度不小于4mm。
- 5、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,将项目所用的钢板、角钢等主材送厦门质量检测中心进行质量检测,持材料送检样品及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与甲方签定施工合同。
二、文件递交要求: 各投标单位于2008年12月2日(星期二)上午9:30之前将通过审核的基础及钢构图、方案效果图及投标文件密封装订,送达厦门市海沧区行政中心附楼一楼办事大厅窗口2,逾期送达为无效投标。 三、综合评审 1、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供的通过审核的基础及钢构图、方案效果图进行评审,以确定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是否满足招标要求,评审标准如下: ①设计方案的外部效果为30分; ②钢构及基础设计的科学化、合理化、优质化为70分。 取得分由高到低的前五名的投标单位进入投标综合评审 2、再由评标委员会对"审核图及方案评审"得分的的前五名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审,评审办法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之规定的办法执行。 四、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。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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